本報訊 11月20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倡議,呼吁各國秉持開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視的原則,平衡數字技術創新、數字經濟發展、數字社會進步與保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的關系,在推動數據跨境流動的同時實現各國合法政策目標。
數據跨境流動對于各國電子商務、數字貿易乃至經濟科技文化等諸多方面至關重要,不僅可以有效降低貿易成本,提高企業開展國際貿易的能力,還有助于促進貿易便利化,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彌合數字鴻溝,實現以數據流動為牽引的新型全球化。目前,國際社會正在積極探索形成全球數字領域規則和秩序,聯合國制定發布《全球數字契約》,世貿組織電子商務談判以及《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多雙邊實踐正在開展,這些均體現了推動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促進數據跨境流動已經成為各國和地區共同的意愿和選擇。
該倡議呼吁各國政府鼓勵因正常商業和社會活動需要而通過電子方式跨境傳輸數據,尊重數據跨境流動相關制度的差異性,支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的數據自由流動;尊重各國依法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個人數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保障非個人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并保護個人隱私等個人信息權益。倡議鼓勵建立數據跨境流動管理負面清單,提高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可預見性和非歧視性;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支持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有效參與和利用數據跨境流動,以促進數字經濟增長。反對將數據問題泛安全化,禁止非法獲取數據,共同打擊數據領域跨境違法犯罪活動。該倡議呼吁各國、各地區通過雙多邊或地區協議、安排等形式呼應、確認上述倡議,并歡迎國際組織、企業、民間機構等各主體支持。 (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