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網絡直播帶貨行為規范提醒告誡函(以下簡稱“告誡函”),進一步規范全省網絡直播帶貨行業發展,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健康的網絡交易環境。其中提到,網絡直播交易活動中銷售涉及青海牛羊肉及其制品等農畜產品時,不得夸大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營養價值、功效等內容,不得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商品標價等方式誘導消費者交易。另外,直播間運營者、直播入駐商家和直播營銷人員要對其銷售的青海牛羊肉及其制品產品,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得用進口肉或其他牛羊肉冒充青海牛羊肉進行網絡銷售,欺騙消費者。
告誡函提到,商品經營者通過網絡直播銷售商品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網絡交易活動,網店首頁顯著位置必須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及售后服務等信息,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面;直播間運營者、直播入駐商家、直播營銷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確保發布的商品或服務信息真實、準確、全面。在從事網絡交易活動時,應合法合規,依法履行或督促商品經營者履行售后服務義務。
告誡函強調,網絡直播交易中不得提供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假冒專利等知識產權的商品與服務;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產品或仿冒商品;不得偽造產品產地、廠名廠址或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產品;網絡直播交易中不得商業詆毀、哄抬價格、虛假宣傳、虛構交易或評價;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誤導消費者進行交易。
在退換貨方面,告誡函要求,對于消費者依法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等合理訴求,直播間運營者、直播入駐商家、直播營銷人員應積極響應并妥善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岳懸)